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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2012年工作要点
2012-02-29 21:27   山东省教育厅

2012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扎实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优先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推动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实施

1.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宣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管理全过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紧密结合的道德教育网络。进一步发挥学校文化育人和文化传承创新作用,提升学校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能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2.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推动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和区域布局。围绕我省重点带动战略实施,为“蓝黄”两区融合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适应服务业跨越发展、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需求,加强引导和扶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教育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3.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政策支持体系。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研究分析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抓住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我省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政策支持体系。督促、指导各市结合自身实际,找准着力点,重点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增加教育投入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拿出过硬措施,确保全省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二、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统筹做好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

4.着力构建素质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出台普通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深化作业改革的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完成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撤销计划,努力为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形成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好国家和省级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规划建设工作。全面促进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实施阳光体育工程,大力推进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开展近视、龋齿防治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5.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幼儿园。建立学前教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扩增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出台《山东省幼儿园管理办法》,修订省级十佳、实验示范幼儿园办园标准,继续开展乡镇中心幼儿园、十佳幼儿园和幼儿园特色教育评选活动。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使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率达到60%。

6.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整体提高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县和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威海6市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规模、班额报告和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各地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工作情况的监控,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划片就近招生。研究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启动特教学校建设工程。做好民族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

7.全面推进高中多样化发展。以特色课程建设为核心,实施特色高中建设计划、高中与高等学校联合育人计划,推动普通高中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开发有特色的学校课程,大力推行选课走班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制度,尽快实现优质化、特色化,促进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1751”改革创新工程,打造改革创新样板学校,引领全省中小学实现内涵发展。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8.全面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建立职业学校分级分类制度,消除不合格学校,推进标准化建设。启动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争创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多专业示范性实训中心,提高服务县域经济、支持产业发展的能力。鼓励校企合作,建设一批优质特色职业院校。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建设工程,发布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专业建设标准,指导全省建立以能力为本位、实践为主线、项目为主体的新型课程体系,深入推行理论实践一体化、做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组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科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全日制教育与继续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制度。以服务高职院校招生为主,兼顾应用型本科院校招生,建立知识加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完善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培养和管理办法,积极创新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组织培养体系,建立区域、专业办学联盟。开展高等职业院校直接面向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的试点。研究制定在实践岗位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直接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办法。积极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技能型人才按专门化方向长线培养的新模式。根据职业需求,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和教材的有机衔接。

10.积极办好继续教育。进一步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课程建设项目,制定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规程。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教育,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完善社区教育培训机构。研究制定促进城乡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设置标准,积极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对省级以上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实行动态管理。创新成人教育模式,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教育。

四、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1.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贯彻落实我省中长期教育、科技和人才三个规划纲要,适应区域发展战略、行业振兴规划有关重大战略部署需求,继续做好高等教育规模发展的调控工作,统筹协调普通本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规模。编制《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十二五”规划》,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完善高等职业学校的区域布局和科类结构,规范独立学院办学行为。继续加强宏观调控,做好省属高校2012年基本建设预算内投资和自筹投资项目的审查、申报与管理工作。

12.实施名校建设工程。积极支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的发展。引导省内高校根据自身实际,科学定位。按照“分类指导、鼓励特色、重在改革”的原则,遴选部分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通过实施名校建设工程,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形成层次类别清晰、布局结构合理、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

13.全面实施高等学校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专业办学特色,启动专业评估。评选150个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提升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实施精品课程工程,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成才需要,创新课程建设,加快课程开发,建设特色课程,构建以能力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在全省高校遴选1000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立项750个教学改革项目,建设20个具有领先性、创新性和辐射示范效应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整体推进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建设,不断丰富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立项建设2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加强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启动我省本科高校教学审核评估,完善审核评估制度,指导学校做好自我评估。配合教育部做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组织对我省部分高职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就业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突出时代精神、健康向上为主题,抓好高校学生的教育管理,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才。

14.提高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围绕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海洋、冶金、船舶、交通、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旅游、商贸等相关学科领域。适时增列一批筹建重点学科,引导新上本科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做好学科建设工作。进一步总结、完善、拓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体系,以培养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完善导师负责制、举办学术论坛等,创新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和培养模式。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对科研创新平台经费支持力度,构建比较完整的国家、省和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发挥高校在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启动实施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分批在全省高校遴选建设20个科研创新团队,充分发挥我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效益,凝聚并稳定支持一批优秀的科研创新群体,培育国家级创新团队,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着力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建立科学、公正、客观的学术评价制度,完善学风建设检查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对学术不端和学术腐败进行严肃惩戒,净化学术风气。

五、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15.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以政府办学为主,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的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公办非义务教育学校多元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通过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现有公办学校,促进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以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重点,稳步开展新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完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协调推进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16.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市共建高等学校的管理模式,做好临沂大学、枣庄学院、德州学院、泰山学院、菏泽学院、济宁学院、潍坊学院、滨州学院8所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管理的公办本科高校纳入省直接管理相关工作。推动省市共建其他省属高校的工作。探索职业教育融入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式,强化市级政府协调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引导、支持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教育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的相关制度,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改革发展任务,组织成立山东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咨询论证。

17.扎实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和督促检查,保障我省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扎实稳妥推进,同时积极支持潍坊市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按照试点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针对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相关政策措施,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18.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国家统一招生考试为主、面向不同学生类型的分类考试办法,完善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并行、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的高校人才选拔模式。科学调整考试科目和内容,强化实践环节的考核,做好首次春季高考工作。严格测试各环节的管理,优化测试的形式和方法,做好首次面向高考考生的体育测试工作。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认真研究确定2014年高考改革的整体方案和考试科目及内容。依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以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为主,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工作,扩大单招的范围和规模,规范注册入学的程序和办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录取批次、分批次征集志愿等招生录取政策和办法,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指导各市建立统一的中考招生平台,全面提升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水平。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扎实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9.深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强化日常涉外管理工作,促进全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稳步发展。完善山东省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推动留学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继续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推动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加强已开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积极引进海外智力,做好外国文教专家及外籍教师聘用工作。加强与友好省州教育的交流与合作,为我省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平台。全面推动我省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高校的国际化水平。发挥省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作用,以鼓励回国创业为抓手,创新回国安置工作机制。

六、全面加强教育基础建设,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20.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以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为抓手,重建教师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师教育综合能力。研究制定省、县两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启动第二批4所高校和20所县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建立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校地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实施国家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开展教师教育精品课程建设。创新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综合培养模式,中学教师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的培养模式。继续实施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建设工程,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研究制定五年一周期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研究制定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实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加大“能工巧匠”进职校财政支持力度,启动中等职业学校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计划,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入职资格。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评选表彰100名省级教学名师、100个省级教学团队,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师间的合作交流与传、帮、带,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深化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学科发展方向,在高校选聘40名左右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和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重点选拔和培养优秀高层次人才入选“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千人计划”等人才工程。建立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制度,重点培养一批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较高学术造诣的高等学校首席专家,推动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问世。实施“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二期工程,培育生机勃勃的青年后备人才队伍。积极举办“泰山学术论坛”,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建设国际化人才交流平台,构筑学科融合、人才汇聚的学术高地。认真开展高校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增强高校的人才理念和责任意识,促进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提升高校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高校引才优势,在引进海外人才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为高层次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21.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保障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增长,确保全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0%。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实现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1.2万元的目标,将省属高职生均定额标准提高600元。继续推进全省高校债务化解工作,通过建立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争取中央奖励,统筹高校资源,多渠道筹集经费等措施,确保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我省公办普通高校化解债务120亿元的目标。继续完善高等学校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将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认真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2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开辟新财源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孤儿、家庭困难和残疾儿童入园资助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200元;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将农村初中和小学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250元,分别达到1250元和1000元,进一步扩大补助范围;确保高校生源地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快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步伐,做好《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条例》立法工作。全面落实2012年“行政程序建设年”要求,扎实推进教育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和程序建设,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全省教育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切实落实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支持体系。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实施依法治校能力建设工程,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依法做好教育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

23.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方法,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扎实开展教育督导工作,重点做好对市级政府2011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和教育示范县(市、区)的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形成覆盖中等及以下各类教育的督导网络体系。研究制定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

24.扎实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理机制,修订应急预案,及时协调、稳妥处置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确保持续稳定。认真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协调促进高校安全管理立法和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升格为省政府规章。加强校车安全等工作,继续协调指导威海市、滨州市无棣县全国校车试点工作的开展。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预警机制,严防各类恐怖暴力行为,确保校园安全。优化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实效性和针对性。继续搞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扎实开展校方责任险工作,有效化解学生和学校风险。

2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按照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岗位管理,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控制总量及结构比例等因素,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岗位不同特点,采取适当方式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现有在职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实现身份转换,力争3月底前全面完成岗位聘用工作。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直属事业单位职能作用,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提高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学校后勤工作水平,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为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重点,全面推进文明单位建设。不断加强机关群团工作,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建设和谐机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与绩效评估、行政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具有山东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把行风民主评议满意度与教师的“师德优秀”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完善行风建设通报机制、信访处理机制、案件查办机制,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sdedu.gov.cn/sdedu_zxwj/201202/t20120228_1055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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