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首页 | 理论研究 | 校园文化 | 学习材料 | 宣传信息 | 通知公告 | 媒体视角 | 联系我们 | 师德建设 
 
宣传部
 
 首页 
 理论研究 
 校园文化 
 学习材料 
 宣传信息 
 通知公告 
 媒体视角 
 联系我们 
 师德建设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站、宣传栏等校园媒体管理的通知
2011-06-11 08:30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安排,为保障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站、宣传栏等校园媒体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宣传信息的审核工作,信息员要加强宣传理论、政策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养,严肃宣传纪律,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宣传信息报送及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维护学院形象。

2、党委宣传部、网络运行中心加强对学院网站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本部门(单位)网站的管理工作,有互动功能的部门(单位)网站(网页)要做到24时监控,及时发现并清理违法违纪的报道、言论等,技术上无法解决的及时与学院网络中心进行联系,保障校园网络宣传的安全性。

3、各系部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分管的宣传栏、张贴栏、广告栏、板报的管理工作,及时检查并清理违法违纪的宣传广告等张贴物。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在宣传栏、张贴栏、广告栏、板报以外的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张贴各类宣传广告等张贴物;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所管辖的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等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管理,及时监督发现并清理宣传栏、张贴栏、广告栏、板报以外的张贴物。

4、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处要加强对两校区公共宣传栏、消防宣传栏、张贴栏、广告栏、板报的监管工作,由原来的一周一查调整为每周两次以上不定时检查,凡发现违法违纪的各类宣传广告等张贴物,即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清理,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校园文化安全。对在校园内张贴各类违法、违纪张贴物的人员或单位,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宣传纪律及校园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岭南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更换宣传栏内容的通知
关闭窗口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邮编:250022   Copyright © 山东劳动技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鲁ICP备05002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