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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和谐社会的高职教育
2011-06-10 21:00  

谈和谐社会的高职教育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王兴军

 

    

    建设和谐社会要求高职教育和谐发展,发展和谐高职教育的中心课题,应当是选择、建构最佳的人才培养模式。它是人才标准、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外部环境诸多要素的有机整合,共同解决受教育者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它们的方式问题。

    一、和谐社会要求高职教育和谐发展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它本身发展的和谐与否,关乎社会整体的和谐。近年来,中国高职教育发展突飞猛进,院校数量迅速增加,规模急剧膨胀,办学层次不断提升。据统计,1998~2003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6%,在校生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2.5%。到2004年底,全国高职高专院校1047所,约占普通高校总数的60%,基本形成了每个地市都有一所高职院校的布局。2003年全国高校招生382万人,其中高职高专招生200万,约占当年高校招生总人数的52.4%。2004年,全国高职高专招生237万,在校学生数达596万人。在学校数量与招生规模上已占我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然而,这种规模的急剧扩大和层次的快速提升是在“仓促”之中完成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突出的表现为:首先,体系不协调。高职教育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方面还不能自成体系。高职教育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智力、技术、设施、招生诸方面的拉动乏力。其次,数量与质量不协调。高等职业院校由于数量发展过快,教育质量未能得到同步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高职教育在人们心目中的定位。再次,发展重心不明确。在办学层次和专业设置方面,存在结构性矛盾。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消除高职教育中的不和谐因素或现象,单靠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是无济于事的,必须从系统理论观念出发,通盘研究高职教育的诸多要素及其有机整合,以选择、建构一种最佳人才培养模式。这应是高职教育和谐发展的中心课题。

    二、和谐高职教育的人才标准

    人才标准是一切人才培养模式所赖以建立的基本前提。只有标准清晰、准确、严格,才能进而确立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方向、速度、时间、方式、方法等问题。不同时代、不同社会都有自己不同的人才培养标准。西方社会在人才培养观上经历了曲折的认识。但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西方人对出现的偏失做过认真反思,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的转变,西方科学主义、工具主义的人才培养观与人文主义、人道主义的人才培养观已经紧密融合,从而产生了一种崭新的人才观念,即注重综合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国际化意识的熏陶,注重人文精神的传递与发挥。为避免重蹈西方人走过的“重理轻文”弯路,中国的有识之士和政府的决策者面对现实社会和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出了改“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决策,从而为新时代人才培养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基础,也为制定和谐化的高职教育人才标准创造了条件。

    素质教育的提出,是教育观和人才标准的根本变革和巨大跨越,是对教育本质、教育规律的深刻反映和自觉遵循。素质教育是一种围绕知识、能力和素质而开展的和谐化教育,三者是统一的,其统一体就是学会做事与做人的人才。知识是素质形成的基础。为了培养学生的思想、文化、能力和身心等全面素质,必须加强全面的知识教育;必须用人类迄今以来所取得的全部优秀文化成果教育和影响学生,才能使之成为一个高素质的人。科学教育和人文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与科技文化前沿知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等等,都不可偏废。要尽可能使学生具有广博的知识,帮助他们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虽然知识不等于素质,知识渊博也不等于素质高,但要培养高素质,没有知识是行不通的。在新时代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全面的知识教育,尤其应该加强基本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的教育。能力是人的内在的心理品质,是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有人认为,知识加方法等于能力,知识加能力等于人的现实的力量。在素质教育提出前,人们所强调的培养能力还比较狭窄,一般仅局限于智力范畴,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及创造力等。而素质教育提出后,人们对能力的认识迅速扩大和加深了,认为能力不仅包括智力,也包括做人的能力、审美能力、道德评价能力、心理控制能力等。素质教育提倡培养多方面的能力,但需要突出的是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素质是知识和能力的内化,表现在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表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共同活动中,表现在任何情况下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现实活动中。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素质,重要的是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它是人的整个素质形成的基础。要使学生学会做人,在此基础上学会做事。而学会做人,重要的是培养博爱心、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自强不息,至真至善至美。

    由此可见,素质教育的标准不但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和谐社会的标准或标志,完全和谐一致、共通共融,而且还与现代国际人才观相吻合,因而它理应成为当代各类教育的人才培养共同标准,高职教育当然也毫不例外。

    三、高职教育的最佳人才培养模式

    所谓人才培养模式,就是各类学校在一定的培养目标基础上,为实现目标并围绕目标组织起来的比较稳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结构样式。具体来说,培养模式包括人才标准、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外部环境,以及人才培养过程中运用的教学方法与技术手段、教学管理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只是单一的知识型教育,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化和知识的传授,忽视能力培养。20世纪80年代后,虽开始重视能力培养,强调教育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但这种变革,仍局限于单一的智育领域,尚未从素质教育即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来看待整个教育改革问题。当前的一切教育改革都是围绕素质教育的目标展开的,所以不断改变旧模式、建构最佳人才培养模式是保证高职教育和谐发展的中心课题和经常性手段。所谓最佳模式也就是上述多种要素的最优化组合。

    首先是人才培养标准,它是建构最佳模式的前提。建设和谐社会所要求的人才标准也就是素质教育的人才标准,高职教育也是如此。但高职教育又是一种不同于其他教育的类型,有自己的特色,因此必须把素质教育的共同标准具体化为高职教育的人才标准,这就是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模式具有支持目标并完成目标的功能,它是与培养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目标的变化要求模式做出相应的改变。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中,目标是相对活跃的成分,对目标而言,培养模式则往往有其滞后性。目标改变了,如果培养模式未进行相应的改变,则培养目标也难以实现。因此,目标的改变,要求培养模式也要及时加以改变。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要求职业教育:要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要为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服务,要为就业和再就业服务,要为农业、农村、农民和西部大开发服务。一句话,高职教育的具体培养目标就是“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如果说研究生、本科教育侧重于“研究”和“设计”能力的培养的话,那么高职教育则应侧重于“转化”能力的培养,即把成熟的技术和管理规范“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和服务,把工程师的设计方案“转化”为产品。因此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就是技术应用性人才,它与工程师的区别在于,工程师完成从“原理”到“设计”的转化,技术应用性人才则完成从“设计”到“产品”的转化。这种人才主要在生产第一线和农村从事技术转化工作和创业实践,他们手脑并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既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操作、调试、维修技术含量较高的现代设备的能力。

    其次是专业设置,它是建构最佳模式的取向。“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或者说高技能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方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学校对社会服务的选择取向。高职院校能否建立主动适应市场的办学模式,体现于能否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变化,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结构,不断拓宽专业口径,为社会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为学生创造更宽阔的就业渠道。因此,必须根据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按照科技发展趋势,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优势,在拓宽专业口径上下功夫。譬如,横向上,拓宽专业口径,淡化专业界限,纵向上,延伸专业内涵,改革传统专业,扩大专业服务范围。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目录,共19大类,78个二级类,532种专业。是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兼顾学科分类的原则进行划分的,体现了职业性与学科性的结合,符合和谐社会的多样化要求。

    再次是课程体系,它是构建最佳模式的核心。高职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从根本途径上看,无外乎理论和实践两条线,课程体系正是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核心。应当用系统论观点和方法,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高度重新审视原有高职课程体系,该整合的必须整合,该重组的必须重组。因为原有的高职课程体系强调的是“专业对口”,追求的是课程的完整性,忽视了课程的整合与重组,学生学到的只是一门门具体课程知识的堆砌,当运用所学知识去解决工作实践中碰到的具体问题时,又显得力不从心。作为高职教育,也应加强基础素质教育,融“做事”教育与“做人”教育为一体。按学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作为课程整合和重组的原则,创造性地设计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具体来说,专业课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文化课以“必须、够用”为度。也就是说,基础课程应该把真正属于基础性的内容精选出来,专业课程要把与专业有直接和间接关系的现代高新技术知识及时充实进去,充分考虑把那些最必需的知识教给学生。这样,既能保证传授最基础的内容、最新的技术知识,又能腾出一定的时间使学生接受更多的动态性知识,让学生学习和掌握一些具有应用潜力和再生作用、适应未来变化、服务和谐社会的知识和本领。

    与课程体系紧密联系的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考核方法问题。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相同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等方面有所不同,因材施教。高职教育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学习方法和自学能力的培养,而一种方法和能力的掌握通常不是通过一两次考试就能实现的,它是一个长期日积月累的过程,因此,教学应注重过程控制,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考核。理论课程考试,可采取“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分,加大平时成绩在最后成绩中的比重。实践性课程可多采用口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应鼓励学生积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若考证及格,可视为相应课程的学业成绩及格。对于在科技型创造活动、创业活动中表现杰出的学生,可以给相应的课程成绩加分;对于在“青年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受到社会好评的学生,也给学业总成绩加分,以鼓励学生的“创新、创造、创业”精神。

    最后是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问题,它是构建最佳模式的关键。对于高职教育来说,它的外部环境主要是社会,特别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的社会第一线,因而“产学关系”实为高职教育与外部环境的最重要关系。二者最为和谐的关系应当是“产学结合”,这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特色,是培养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素质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经济的发展,生产劳动的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产学结合也不断有新内涵。产学结合所强调的是知识与实践的高度结合,学生到社会第一线去实践,有利于磨砺艰苦奋斗的意志,培养自主创业的思想,使学生认识到利用知识,创造性地改造传统设备,实现技术进步,从而使学生真正获得打开未来社会实践大门的钥匙,这正是和谐社会赋予“产学结合”的新内涵。学生如果不经过社会实践这一环节的锻炼,就不可能有很强的实践动手能力,也就不可能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因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都是在大量社会实践中培养的,而产学结合是其实现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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